两部委为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打Call 鼓励推进“智慧药房”建设

两部委为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打Call 鼓励推进“智慧药房”建设
7月12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入开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在全行业开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便民惠民活动。

今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促进"互联网+医疗健康"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了支持"互联网+医疗健康"的鲜明态度。

据悉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此次联合发布《通知》是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发布后的首批配套文件之一,着力解决好群众就医过程中的操心事、烦心事。

《通知》主要包括就医诊疗服务更省心、结算支付服务更便利、患者用药服务更放心、公共卫生服务更精准、家庭医生服务更贴心、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、健康信息服务更普及、应急救治服务更高效、政务共享服务更惠民、检查检验服务更简便等10个方面的30条具体措施。
《通知》要求,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,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,改造优化诊疗流程,贯通诊前、诊中、诊后各环节,改善患者就医体验。到2020年,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、智能导医分诊、候诊提醒、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,让患者少排队、少跑腿。
《通知》明确,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,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、慢性病复诊服务,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,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,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复诊服务。
《通知》还明确,医生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,允许为复诊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、慢性病处方。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强药学部门信息化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“智慧药房”建设,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,方便群众及时取药。线上处方经药师审核后,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。

《通知》提出,鼓励医疗卫生机构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健康咨询信息平台,规范互联网上医疗健康信息内容,为公民提供安全可靠的“互联网+”健康咨询服务。
《通知》还提出,到2020年,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;医疗机构通过省级、地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,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,并实现医疗联合体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避免患者重复检查;实现地市级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“一卡通”,患者使用电子健康卡就可在任一医疗机构挂号就诊、检查检验、信息查询等。

《通知》称,国家将适时遴选推广一批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便民惠民示范典型,不断促进便民惠民活动深入开展、取得实效。
“这个文件老百姓肯定会点赞。题目里虽然说的是‘服务’,但是实际内容还包含了医疗的核心业务,比如处方等,远比预想的内容要多。可以说既是发展的文件也是服务的文件。”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雪非说。
有专家提醒,虽然国家层面给出了具体路径,但是由于各地、各医疗机构间差异明显,需要在参照国家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路径。

事实上,广东、天津等地已陆续出台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落地的举措,以期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的“痛点”和“堵点”。
此次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,为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打call,势将加快推动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落地见效。

来源:健康问答